神龙快婿

第1676章 最后的期限(1/4)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1676章 最后的期限

再有几个小时,天就亮了。

泡在浴缸内的安娜,终于浑身无力的爬出来,头发都没擦拭,就这样精神恍惚的走出了浴室。

从昨天下午,到子夜过后发生的那些事,安娜到死都不会忘记!

天眼俩人浑身是血,重伤下瞳孔涣散,却依旧嘶吼着扑向敌人,试图把她解救出来的惨烈;

她被押送到陈家祠堂门前,苦苦等待“审判”的彷徨;

被秃鹫放在供桌上后,陈惠祯拿刀刺下来的绝望。

以及李骁突然出现的狂喜——

这一幕幕在过去的两个多小时内,就像放电影那样,不断在她脑海中闪现。

她想哭。

她想叫。

她想狂笑!

可她却什么都做不了,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扼住了脖子,再也无法动弹分毫。

安娜只能傻傻的泡在浴缸内,任由心肝不住地颤栗。

累。

太累了。

让安娜总想抽屉里的那把勃朗宁!!

但她却再三提醒自己:“休说大少已经归来,以后再也没谁敢伤害我了。就算大少确实埋骨南极,我为了腹中的宝宝,也要坚强的活下去!”

“我是一个准妈妈,我要坚强起来!我要快乐,我要忘记所有的噩梦,笑对人生!”

安娜嘴里喃喃的说着,轻轻带上了浴室门。

就在她带上门的那一刻,心脏忽然轻跳了下。

她怎么能这样子,走出了浴室?

白乌和唐宁,还在客厅外呢。

唐宁在送她回来的路上,就说好会陪伴她到天亮的。

白乌死皮赖脸的,也非得留下来。

看在这个癞皮狗,确实有几分本事;再想想,他死皮赖脸非得把20吨黄金的单据,交给唐宁保管的份上,她才勉强同意。

安娜去浴室内泡个热水澡,浑身放松下压压惊时,就看到老白迫不及待的,对唐宁动手动脚了。

那个瞬间,安娜还是很羡慕唐宁的。

唐宁什么都没做,一个好男人就莫名其妙的,从天而降。

无论换成哪个女孩子,都会羡慕她的。

安娜当前浑身水珠,白玉观音般的样子,被唐宁看到不要紧。

可要是被白乌看到呢?

安娜猛地清醒后,立即低低的惊叫了声,两只手慌忙上下捂着,转身要逃进浴室内时,又本能的看了眼沙发那边。

然后呆住。

客厅里确实有人。

一个人。

是个男人。

但这个男人,并不是被唐宁骂为癞皮狗的白乌。

而是——

正捧着一个泡面夜宵的李骁,此时正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安娜;嘴角,还挂着几根面条。

早在去年,李骁率暴龙战队血洗帝眼会期间,就已经和安娜坦诚相见过。

甚至,这家伙都半推半就的,享受过安娜提供的服务了。

风中的阳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恐怖末世,开局我有万亿冥币
恐怖末世,开局我有万亿冥币
末世中,诡异横行,人间成了一幅炼狱的景象。 想要活下来,要么和诡签订契约,要么有道具,要么有非凡的智慧,要么有冥币! 只要拿出的冥币足够多,诡王都能在你面前臣服。 上一世中,他幸活了五年,在机缘巧合之下,他找到了冥府银行。 谁知,在他动手的时候,惊动了冥府银行的机关,无数的地狱烈火熊熊燃烧,将他吞噬殆尽...... 不过还好他手里有一枚空间戒指,是最稀有的道具之一,能够装下无数的冥币。 重新活过
佚名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 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大明:如此贪的驸马,朕杀不得?》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
今或古
穿越后,我带着大明走向昌盛
穿越后,我带着大明走向昌盛
什么?朱元璋来敲我家门了! 我家那个毁容的媳妇竟然是朱家女儿,大明的公主! 没想到,我穿越后,竟然还能当驸马爷。 那我怎么能看着繁荣昌盛的明朝走向灭亡呢! 毕竟是我老丈人的家! 于是,这一次,朱元璋没有赐死马皇后,朱标没有早逝。 朝堂上,也少了些争纷。 大明成了日不落帝国!
佚名
七零哥哥身硬心软,小娇妻撩着过瘾
七零哥哥身硬心软,小娇妻撩着过瘾
她本来有个条件还算不错的未婚夫,是在学校代课的老师。 不仅如此,未婚夫弟弟也是部队的军人,能嫁入这样的家庭,已经是她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了。 可她不知怎的,竟然掉进河里,救她上来的还是小叔子。 小叔子为她做了人工呼吸,救了她一命,可也让未婚夫有了隔阂。 为了堵住悠悠众口,她只能嫁给小叔子。 本以为,两人你不情我不愿,不会把日子过好,谁知小叔子宠妻如命,把她当成公主一样宠…… 不仅把所有好东西都给她,
佚名
重生天灾:我囤货虐渣称霸末世
重生天灾:我囤货虐渣称霸末世
末世降临,灾难接踵而来,上辈子她苟活到末世三年,自因一朝好心接男朋友和闺蜜来自己租的房子住,没想到两个人暗地里滚了床单。 渣男贱女最后为了一块压缩饼干,杀害了她! 重生末世一个月前,她喜获超大空间,开启疯狂买买买模式,先囤他一个亿的物资! 她在内心呐喊:“这一世,渣男贱女靠边站!我要带领全家活到最后!”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