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1158

第466章 孙子义兵临中都(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466章 孙子义兵临中都

按照苏绝的推测,执行完成这两个计划,金国在燕云的统治也就差不多到位了,想要继续维持下去基本上也是不可能的。

届时情况顺利的话,苏咏霖应该也已经打败了金军主力,可以带兵北上驰援。

等光复军主力抵达,燕云之地必然全部归附,就算到时候中都还没有拿下来,意义也不大了。

主力来了,中都就是一座死城,毫无生息,除了投降,没有其他路可以走。

所以到那个时候,金国在燕云的统治就可以宣告结束了。

至于辽东攻略……

那就要等苏咏霖抵达中都之后再说了。

辽东是女真人的老家,至少还有数万兵力可以调动,更遑论路途遥远,道路难行,没有充分的准备,难以成功。

至于另外一种可怕的可能,那就是苏咏霖战败的可能。

在苏绝看来,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后勤断绝的情况之下,金军主力怎么可能战胜苏咏霖?

当年苏咏霖顶着劣势兵力和一马平川的绝境尚且能带着军队硬怼完颜阿邻的骑兵,更何况如今这个场面?

苏绝从不怀疑苏咏霖会战败,若他真的战败,苏绝觉得自己就算是死在燕云也无所谓。

于是在正月中下旬,完颜亮还没死的时候,战况还不明朗的时候,孙子义和苏绝就出兵了。

这是自赵光义、赵佶的失败之后,第三次有汉人军队进入燕云进行战略行动,意义非凡。

处在这个历史的节点上,孙子义和苏绝都感到了莫名的压力和动力。

他们进行了分工。

用兵较为稳妥的孙子义去攻打、围困中都,切断中都内外交通,把燕云之地金国的政治军事枢纽围困起来,让周边金国官方机构全都变成无头苍蝇。

用兵大胆且善于奔袭的苏绝则带兵直接冲着渝关而去,把这个重要关卡夺取,然后再往西慢慢攻打平州、滦州等地。

拿捏住这两个要点,燕云之地的金国官方力量就是无头苍蝇,根本无法妥善指挥各地留守金军对光复军发起反击。

行军过程其实很顺利,顺利地让孙子义和苏绝都觉得很吃惊。

他们根本就没有遇到什么敢于抵抗或者说抵抗的非常激烈的金军精锐。

燕云一带金军和金国统治机构因为光复军的突然北伐而大为震恐,纷纷认为金军主力已经在河北山东覆灭,光复军主力已经开始北伐。

数十万大军的主力都被打败了,他们还能怎么办?

万念俱灰之下,很多女真人撒丫子就往中都跑,不敢投降,生怕被强烈针对女真人的光复军杀死。

剩下来不是女真人的官僚、军官也跑了很大一部分,据事后统计,大约跑了五分之四,只有五分之一左右没跑。

上等人的屁股一直都做的很正,对光复军宣传的政策也一直保持怀疑,所以他们宁愿跟着女真人一起跑,也不要留下来迎接光复军。

至于剩下的五分之一就没有跑,他们觉得金国没有前途了,跑回中都不过是给女真人做嫁衣,有觉得光复军前途可期,本身也足够真诚,所以决定赌一把,留下来迎接光复军。

更有甚者还有不少底层女真人跑不了,就干脆谎称自己是汉人或者是契丹人,更改姓名,改头换面,伪装身份一起投降,试图以此活命。

孙子义一路北伐,连破新城、范阳、万宁、良乡,过卢沟河,兵临中都城下,一共也不过用了八天。

御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封神:人在天庭,捡属性成神
封神:人在天庭,捡属性成神
林长青重生到了封神榜的洪荒时代,成为天兵。 按照他的记忆,距离巫妖量劫,已经过去了不到一万年。 天庭刚刚建立,百废待兴。 林长青负责打扫战场,他的绰号是背尸兵。 后勤部队,没有战斗力,只能做一些杂事。 但这里却是林长青的天堂。 他能够拾取别人死亡后的属性! 靠着捡来的属性,林长青变得越来越强大,官职越来越高。
问道长生
男人被抢?不慌,这丫是个坏家伙
男人被抢?不慌,这丫是个坏家伙
我和堂姐一起重生了。 上辈子,我嫁给了农家穷苦汉子,堂姐嫁给了城里大学生知青,跟着进城享福,让人羡慕。 重生归来,我回到了二十岁,发现堂姐抢了我的糙汉男人,等着做豪门阔太呢。 我则跟大学生知青登了记。 对此,我表示:不慌! 我活了两世,想要的生活自己会争取,无论嫁给谁,我都会风光无限。 只是,算计来的姻缘是否能让堂姐过上她想要的生活?这就难说了!
佚名
舔狗七年重生后,高冷校草她不追了
舔狗七年重生后,高冷校草她不追了
前世我对一见钟情,舔狗七年,用尽手段嫁给了他。 结婚五年,我期待着他能爱我,觉得总有一天他那颗冰冷的心会融化。 后来,他的初恋突然回国,他抛下发烧的儿子去接机,孩子死了,我的心也死了。 回望种种,只觉得人生失败蹉跎。 再次睁眼,我回到高考前夕,这一次我只为自己而活。 后来,冷漠如山的校草坐不住了,看着我跟别的男人笑颜如花,捏着我弟下巴,语气温柔带着恳求:“枝枝,再爱我一次,好不好?”
初雪
开局穿越六零,他靠双手发家致富
开局穿越六零,他靠双手发家致富
为了救一个小女孩,他被车祸送走了。 再次醒来,他穿越了!穿到了1960年,成了15岁的少年。 可他看着自己碗里黑乎乎的玉米糊糊,发起了愁。 照这样吃下去,早晚得饿死吧?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贫穷年代,人心淳朴,靠自己双手,何尝不能发家致富呢?
佚名
换亲后,他全家被抄了
换亲后,他全家被抄了
这一世,在京城的本家送来两纸婚书。 一位金贵侯府二少爷,一位寒门落魄秀才。 堂姐抢着要嫁给落魄秀才。 前世那个秀才可是当上了首辅。 而侯府惨遭抄家,还得去挖矿。 殊不知那纨绔二少爷重情重义,我甘之如饴。 我种地他拉犁,我打猎他扛山猪。 晚上还要拉我造娃娃。 背后还有金山银山随我造。 啥,这苦日子白过了?
鱼香肉丝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