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从提升灵根资质开始

第154章 溜之大吉!(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154章 溜之大吉!

第154章溜之大吉!

孙元清,也就是出卖白云仙城的孙长老。

待黑袍人进去后,也快速朝驻地而去。

他如今背叛了白云仙城,日后在胥国定然是待不下去的。

未来只有远走高飞,前往周边的修真国。

好在他如今已是筑基后期修为,算得上是一方高手,在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安顿下来。

只是离开了白云仙城这个地方,有没有白云真人做靠山,未来的他必然前途渺茫。

为今之计,只有在离开之前多弄一些宝物。

而如今,那些黑袍人前去对付自己的师兄裕丰真人。

这样一来,驻地里面修为超过他的也只有白云仙城三支队伍的首领了。

除此之外,没有人是他的对手。

这正是他动手的好时机。

自从加入白云仙城,他再也没有做过那等劫修之事,如今也只有重操旧业了。

金智仁洞府处。

此时的金智仁正在洞府内修炼,忽然一道传音符飞来,落到他的跟前。

打开一看,原来是驻地负责人孙元清孙长老。来访

当即停下修炼,来到门口,将孙元清迎了进去!

“孙长老大驾光临,金某有失远迎,失敬失敬!”金智仁说着客气话。

“金道友客气了!”

孙元清笑了笑道,只是那笑容,怎么看都有些奇怪。

金智仁没有多想,开口询问:

“不知孙长老深夜来访,可是有要事!”

“金兄说的不错,孙某来此”说到此处,孙元清诡异的一笑,

“正要借道友储物袋一用!”

“什么”金智仁还没有反应过来。

孙元清却是没打算寒暄下去。

只见他嘴巴一张,一道金色残影从里面飞出,却是一枚极品攻击法器——隐金针,此宝体积极小,加上自带有着隐匿的功效,乃是偷袭他人一等一的宝物。

事发突然,金智仁来不及反应,只看得那到金色的残影越来越大,而后失去了意识。

只见隐金针径直从金智仁的眉心穿过,瞬间将其毙命。

孙元清冷冷一笑,伸手一招,将金智仁腰间的储物袋纳入手中。

略一查看,露出一股满意的神色。

“怪只怪你获得了一枚上品血脉飞行妖兽幼崽!”

随即脚一踢,将金智仁的尸身踢进了里屋,而后径直出了门。

接着去往下一处地方。

作为驻地负责人,他消息自然是非常灵通的。

因而他挑选的,都是这次金云谷探宝之行中,有着不小收获的修士。

片刻功夫,他便到了下一座洞府,赫然就是石劲武住所。

看到传音符飞来,石劲武还有些疑惑,这么晚了还有谁会来拜访。

打开一看,竟然是孙元清!

孙元清作为白云真人的弟子,按照辈分,他还要叫这位孙长老师叔的。

加上此人筑基后期的修为,在白云仙城内,地位也是极高的。

自然不敢怠慢,当即来到门口迎接。

“劲武拜见师叔!”吕劲武满脸的恭敬之色。不复周寻面前的倨傲。

孙元清面无表情,摆了摆手,示意进去说话。

进到会客厅,吕劲武开口询问来意:

“师叔怎么空来我这?”

“怎么,没事我就不能来?”孙元清板起脸。

“师叔自然何时想来都行!”吕劲武忙拱手。

炎陵黄桃好吃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超时空交易,开局交易一吨黄金
超时空交易,开局交易一吨黄金
【时空交易】【种田】【发展】【老六】【科技】 胃癌晚期等死的叶小达,偶然间成为超时空交易平台蓝星代言人。 一把菜刀兑换百年野生人参? 帝王绿翡翠只要镰刀就能搞定? 大米就能兑换超时代电池技术? 医疗机器人只需要几棵大白菜? 至于青霉素,那就是无敌的存在啊! 随着交易越做越大,叶小达不仅没死,还成为了科技与玄幻巨头!
芝麻
三国:我,真皇叔,三兴大汉
三国:我,真皇叔,三兴大汉
【三国】【无敌】【争霸】【真皇叔】【系统】 众朝皆以衰而亡,独汉以强而亡? 四百载王朝遍地烽燧,万物凋敝,百姓哭嚎。 十三州吃的遍地白骨,道路两旁的沃野都埋葬不下。 有人纵横捭阖,有人仗剑行侠,庙堂与战场,皆如冢中枯骨。 “大丈夫生当五鼎食,死亦五鼎烹。” 刘牧驾车御马,挽弓提刀,身后是剑戟森森的大汉王师,为这天灾人祸俱存的乱世,送来一场肃清天下的寒风。 将苟存的乱军残党,扫入历史尘埃。 PS:
不吃烟火
以理服人顾青音霍星野
以理服人顾青音霍星野
顾青音生完孩子刚复出,接了一个大单子,追着任务目标进入了异空间,她费劲吧啦好不容易回来,震惊的发现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三胞胎的儿子都长大成人不说,孩子爸还变成了没理智的疯批厉鬼。 后来她发现,大儿子表面上是沉稳高冷的霸总,背地里爱而不得搞囚禁。 二儿子表面是娱乐圈风光霁月的男神,背地里为了让更多的人爱他,偷偷养小鬼扎小人。 小儿子表面是电竞大神,背地里却是个半吊子邪恶天师,他爹变成厉鬼都是
半熟香菜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
六十那天,丈夫带着白月光回府了
六十那天,丈夫带着白月光回府了
六十岁那天,我高兴极了,因为这时候的我已经儿孙满堂了,我的人生已经圆满, 但是在这一天,我见到了残酷的现实。 大儿媳拿了一桌残羹冷炙应付我,我的夫君居然带着他年少的青梅回来了,还要大家把她当老夫人看。 而我的好儿子,儿媳,孙子,孙女均无异议,还亲亲热热的和夫君的白月光笑做一团, 看上去他们才是一家人。 心灰意冷的我闭眼了 再次睁眼我回到了四十这年, 这一次我不会再全心全意对他们好了,我要杀穿全家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