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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1章 故人重逢
“你说阮竹会是凶手的内应吗?”陈宇问道,透过后视镜小心翼翼地驶离停车位,他的驾照是在部队考的,所以开车一向很野,但鉴于同伴的安全他必须改变自己的驾驶风格,使其更加稳妥。
“你不是在洗手间里取到物证了吗?拿去化验一下就知道了。”沈铭摇下车窗,感受寒风吹拂,保持清醒的头脑。
“喂,我说你该不会被小娘们的话伤到了吧。”陈宇侧身瞟了他一眼,沈铭手肘搭在窗边,满目忧郁地看着窗外,不安好心地劝慰,“其实二十六岁单身挺正常的,你大可不必往心里去!”
“…”沈铭懒得搭理他。
陈宇暗自窃喜,伸手理了理后视镜下挂着的吊牌,吊牌里是一张女孩的照片,正是陈宇娇小可爱的研究生在读女友。
“阮竹的家里很整洁,但又有点太刻意了。”沈铭思忖道。
“她家的洗手间特别干净,化妆品摆放整齐,镜子以及桌台都擦得一尘不染。”陈宇叙述道,“不过她刚洗完澡,地上全是水,散落着长发;但我在她家的拖把还有下水道的入水口发现了一些十几厘米长的毛发,这些毛发毛孔粗大,发质干硬;而阮竹的发质较软,偏中性,显然是两个人的。”
“看来另一个人刚离开不久,她没来得及处理干净。”
“嗯,她家的洗衣机里还塞着床单、浴巾,应该是刚刚用过的,不过她用的是智能洗衣机,我一旦私自打开就会有语音提示,我们毕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她和凶手有关联,不然直接带回警局啥都问明白了。”
“她有很严重的洁癖,特别是对男性。”
“你怎么看出来的?”陈宇纳闷道。
“我们进来的时候她给我们倒了两杯水,刚开始的时候,她还能装作和颜悦色地跟我们聊天;当你从厕所出来的时候,她一直在观察你的手,哪怕你不是真的上厕所,但你的手是干的就已经引起她的不适了;另外,你还端起她的水杯喝了口水,导致她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噢,难怪她后面一直针对你进行人身攻击呢,我以为是她这个人比较欠,没想到是我的原因。”陈宇嬉皮笑脸道,“看来咱俩越来越有默契了!”
“她是典型的表演型人格,你的举止太浮夸了,简直就是对她的侮辱。”沈铭说道,“前面停一下,有点私事。”
“不回警局吗?听说法医部新来一位美女法医,也是单身,考虑考虑?”陈宇打趣道,在路边停下。
“无聊。”沈铭撇了他一眼,“我晚点回去。”
警察找到了迟磊的住处,东阳市外环的烂尾楼,这里环境脏乱,灰色的水泥建筑远远看过去就像一座座坟头,生活在这里的都是一群无家可归的人,狭小的地域四通八达,随处堆放的垃圾,晾着五颜六色的陈旧衣物,蓬头垢面的流浪汉目光警惕地打量每一个路过的人,属于典型的‘城中村’。
迟磊住的地方不足十平米,生活用品紧凑地放在一起,桌上有一桶吃完的泡面,起码放置两天了,屋内弥漫着一股霉味;他的邻居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老太太声称她是被儿子、儿媳赶到城中村的。
警察将迟磊的照片递给她辨认,老太太直呼这个小伙子不错,比他的儿子强上百倍;迟磊搬到这里已经半个多月了,每天早出晚归,老太太手脚不便,迟磊回来的时候便会热心肠地帮老太太买一些菜或生活用品什么的。
“他平时回来都会做些什么?”警察询问道。
“他喜欢锻炼身体,随身携带一个黑色的包,里面放着一块黑乎乎好大个的板砖,还会发光呢!”老太太比划着。
“那是电脑。”警察肯定道,在车祸爆炸现场,发现了电脑包的残存纤维,可惜电脑在爆炸中彻底销毁了,无法复原其中的信息。
警察在房间里收集迟磊的毛发、指纹,经过dna比对,和陈宇在阮竹房间里发现的毛发样本完全一致,可以断定,阮竹和迟磊之间存在联系!
沈铭悄然屹立于钟楼的高处,半个月前,颜童怀着绝望和悲痛奋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沈铭不禁想起她写过的一段歌词:如果有一天,我睡着了,你会叫醒我吗?不用担心,我的男孩,在梦里我会继续追逐那颗闪亮的星星。
寒风凛冽地划过沈铭的脸颊,他仿佛看见了那抹凄凉的背影,女孩满目疮痍地眺望着这个喧闹的世界,而她,只是一个局外人,悄然爬上防护栏,发丝凌乱,在风中翩翩起舞,张开双臂,幻想自己是一只鸟儿,自由地在天空翱翔,呢喃道:“永别了,颜童!”
沈铭陡然清醒过来,不由一阵心悸,此刻他正站在护栏上,幻想着颜童死前的最后一个动作;
沈铭连忙跳下护栏,小腿止不住地哆嗦,恐惧感连绵不绝;无意间瞥见地上的烟蒂,红塔山香烟,沈铭从烟蒂中央抽出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串编码,201102253242。
回到警局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了,这一串编码究竟是什么意思?沈铭百思不得其解。
“沈铭。”身后传来一阵轻盈的女声,声音宛若空谷幽兰,语气中却夹杂着一丝疲惫。
沈铭循着声音的主人看去,女人亭亭立于前方,身形纤瘦,仪态端庄,走廊光线昏暗,看不清对方的脸,但她的清冷气质瞬间让自己联想到某个人。
“白师姐。”沈铭欣喜道。
“好久不见。”白若梅靠近了些,淡淡的薄荷气味涌入鼻息,她一直都喜欢这种清爽的味道。
“原来他们说的美女法医是你!”沈铭恍然大悟,有些意外。
“是啊,我一直都是法医,你现在成了警察。”白若梅模棱两可地说道。
沈铭青涩地挠了挠头。
“吃过了吗?”
“吃过了。”沈铭坦然道,去医院之前简单应付了一下。
“我没吃过。”轻描淡写的四个字,无形之中显得格外强势。
两人并肩走着,路灯将他们的身影拉的很长,沈铭从未想过能跟白师姐成为同事,白师姐跟以前一样不苟言笑,在漆黑的夜里,显得有些忧伤。
初见白若梅,她就像书里走出来的璧人,给人一种很惊艳的感觉;白若梅五官精致、皮肤白皙,犹如羊脂玉般晶莹剔透;标准的瓜子脸,柳叶细眉之下,一双凤眼格外迷人,但总是低垂着,给人一种厌世的感觉。
白若梅穿着卡其色风衣,原本就一米七五的身形显得更加高挑,踩着银白色高跟鞋,一双曼妙的美腿亭亭玉立,如果不是在警局,人们会认为她是某个企业的白领公关,或者当红女明星。
相较六年前,白若梅褪去了往日的孤傲和冷冽,眸子里多了些落寞和疲倦,整个人显得更具破碎感,增添了一份知性美。
“老板,来两斤排骨。”路过菜市场,白若梅细心择菜。
“好勒,美女,要剁一下吗?”老板热心地问道。
“嗯。”白若梅点点头,将散落的碎发撩到耳边。
“你经常做饭吗?”沈铭好奇地问道。
“偶尔吧。”
沈铭有些受宠若惊,为了招待自己,白师姐竟然亲自下厨,其实在餐馆应付一下就行了,不用搞得这么正式。
“菜买的有点多了吧。”沈铭提议道,一圈转下来,白若梅萝卜青菜都买了。
“啊?”白若梅有些疑惑地看向沈铭,顺带将剁好的排骨挂在他的手上,“这是给我妈买的,她忙着打麻将,从来不会买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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