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秦仁杰

第298章 抛出诱饵(1/1)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298章 抛出诱饵

陆文龙的分析是情杀,或者是雇凶杀人,他持这种观点的理由就是门窗完好,现场没有搏斗,呼唤的声音。杀人是是主要目的,侵财劫色很可能是顺手牵羊。

杨颖则说:“我怀疑万丽芳的被害可能同高德明有关。他们刚到租房时是形影不离,往后不知发生了啥原因,高德明十天半月才来租赁房一次。这次高德明抛下万丽芳母女回北海老家了,在回来之前发生了惨案,高德明值得怀疑。”

杨疑分析的也不无道理,万丽芳被杀,她的女儿兰兰失踪,似乎在昭示着案件背后还晃动着一个阴影。

王鹏,陆文龙和杨颖的分析和推断,都没有能彻底推翻的理由和证据,由此专案组郑军副局决定:在犯罪嫌疑人没有确定之前,所有的侦查线索都不能放松。

秦仁杰说:“在立足本地调查的同时,立即派出刑侦员去北海省,调查与此案有关的嫌疑人之一高德明。”

郑军副局在专案会议上特别强调:“在调查嫌疑人高德明的同时,特别注意寻找那个失踪女孩兰兰的下落,时间越往后拖小女孩的危险性就越大。”

林河市警局刑侦队长陆文龙带着刑侦员李彬赶到北海省青州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对受害者万丽芳,嫌疑人高德明进行详细调查。

受害人万丽芳,青州市秀山区雁峰镇人,一九八六年出生,初中文化,无业,是镇上数一数二的美女。

万丽芳二十二岁时,有过一次短暂婚姻,两年短促的婚姻,除了给年纪轻轻的万丽芳留下一个女孩兰兰外,就是满身疲惫,一身的创伤。

高德明和万丽芳相隔二十来岁,还是远房亲戚关系。高德明的一个侄女是万丽芳的姑母,按辈份来说高德明应该是万丽芳的爷爷辈。

出生在一九六六年的高德明,有三个女孩,都已经出嫁结婚,家里就剩下他和老伴蒋玉英。没有儿子一直是高德明心中的遗。

二零一零年底,在林河经营药材生意的高德明回家过年,在他侄女的家中见到了带着孩子的万丽芳,在言谈中得知万丽芳是因婚姻破裂避难在此,便对她表示出同情之意。

万丽芳对高德明也有好感,有什么心里话都要向他倾诉,渐渐地两人便打破伦理的束缚,逾越了道德的底线。当高德明过完年要回林河时,他决定把万丽芳带到林河去。

“要不要换一个环境散散心?”高德明下了决心后后试探着问万丽芳。

“我也想到外面去转转,就是不知道去哪儿呢?再说现在去哪里都要花钱啊。”万丽芳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让高德明产生了一种英雄救美的豪气。

“如果你愿意,先跟我去东海林河看看,我那里正缺人手,你过去帮我记记账,管管货就行,工作很轻松,每月给你开两千块钱工资。”高德明一脸真诚地说。

高德明在商场混了几十年,是一个老奸巨猾的商人,什么样的人物都见过,他害怕隐藏在内心的欲望吓走已经上钩的美人鱼,故意抛出美丽的诱饵,让万丽芳心动。

“那就太感谢了。”万丽芳果然被美丽诱饵迷惑了,她明确地回答道。

有了万丽芳明确的答复,高德明那颗悬着的心才落到肚子里,他心中占有美人鱼的欲望陡然升起。

春节刚过,高德明便带着万丽芳悄悄地离开青州来到林河,在远离老家的林河市万泉小区租赁了一套房子,筑起了一个婚外窠穴,迫不及待地过起了夫妻一样的生活。

高德明把万丽芳带到林河来的目的,除了贪恋她的美色外,那就是希望她为自己生下一个儿子,以此来弥补没有儿子遗憾。因此,高德明像真正的丈夫一样对万丽芳百般呵护,疼爱有加。

朱冰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从流民开始修仙
从流民开始修仙
杯酒支烟
官术
官术
佚名
嫡姐清高了不起,这次换我来逆袭
嫡姐清高了不起,这次换我来逆袭
【雌竞修罗场+对照组+女主人间清醒+爽文虐渣++女强联合+家里极品】相府被抄家这一日,秋宁重生了。一朝睁眼,眼见长姐又在嘲笑抢食的下人,“一群眼皮子浅的东西,相府是缺你们吃喝了还是少你们例银了?至于为了一个破馒头而大打出手,这要传出去,相府的脸面都要被丢光了!”秋宁二话不说,趁乱捡起地上的馒头就塞到两个妹妹怀里,并一把拽下长姐头上的珠翠,扯下她的耳坠,转而放到母亲手里,并道:“长姐是仙女下凡,可
谭醋鱼
白岳洞主王援朝王抗越
白岳洞主王援朝王抗越
王抗越当了一辈子的牛马,好不容易熬到60岁退休,一时不幸穿越到了60年代这个特殊的时代。 穿越的原主王援朝是一名烈士的后代,但是原主活到16岁,从来没有享受过福,这个时代的苦,倒是让原主尝了个遍。 幸好王抗越穿越的时候,灵魂和黄山白岳洞天所化的空间绑定了。 且看重生后的王援朝如何携带空间,在这个特殊的年代,苟出富贵一生。
吃剁椒鱼头
玄幻:我靠焚尸成圣
玄幻:我靠焚尸成圣
一场大战毁灭了人间,自此魔道笼罩,妖魔横行。 李夜携带宇宙最强兵器赤凰炉穿越成被贬圣子,他在炼尸院焚尸,某日触发了赤凰炉里的最强炼体功法《九霄赤雷诀》。 从而走上一条神魔道路,捉星拿月,杀圣斩仙,与神话生物争锋……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