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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0章 当官无望
翌日清晨,李云翔神清气爽,看着旁边还在熟睡的巧巧,心中柔情万千。
也是经过昨夜风雨,他才觉得自己和这个世界建立了联系,不再是水中浮木,无依无靠。
亲亲吻了一下巧巧的额头,看着眼前妻子全身肌肤光滑如玉,胸前双峰巍峨挺立,想起她昨夜进行某项双人运动时梨花带雨、如泣如诉的样子,只觉身下龙头再起,赶忙打消念头,起床洗漱。
一顿饱和顿顿饱,他还是分得清的。更何况,今日还有正事要做。
巧巧一早就睡醒了, 但是她只觉得自己害羞的不敢睁眼。
一想到昨晚自己跟相公的翻云覆雨,只觉得浑身酥软,使不出一丝力气。
原本昨天还打算离开相公,揭下皇榜,逃离这个让人崩溃的环境,没想到经历了一系列的乌龙事件以后,她竟在昨晚忍不住行了夫妻之事。
她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这不怪她,怪只能怪昨晚的月光太美,毕竟哪个女人能抵挡住英俊帅哥在月光下的亲吻呢。
此刻她的心里只剩下了甜蜜与羞涩,忽然觉得留在这个时代好像也没有那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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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收拾过后,李云翔再次去飘香楼勾栏听曲,毕竟只有这个地方才能找到杨逸。
果不其然,进门就看到杨逸又在左拥右抱,双手动作熟练,轻捻慢揉,不一刻功夫,就将身边两个小妞弄得浑身冒火,脸上红扑扑的露出恶狼似的眼光盯着他。
“杨兄,好身体啊,一大早就来飘香楼寻欢作乐了。”
“云翔兄,你有所不知,我也是看最近天气乍暖还寒,姐姐们衣衫单薄,实在于心不忍,只能多照顾她们的生意,帮她们筹钱买衣。”
“能把逛青楼说的如此有文化,杨兄高才!”
杨逸再次刷新了在李云翔心中不要脸的程度。
“对了,云翔兄昨日问的有没有入朝为官的途径, 可是有走入官途的打算?”杨逸与李云翔酒杯对碰,询问道。
“是的,不知道除了科举一途,还有没有其他方法?”李云翔点点头。
他深思熟虑之后,还是觉得不能冒冒失失撕下皇榜,暴露身份。他已经多方打听,自从大渝建国几十年来,还是第一次出现皇榜收徒的事情,所以具体细节无人了解。而对于国师,他倒是略有耳闻。
传言国师是当今陛下多年前微服私访的时候,于民间寻到的能人异士,可观星象,唤风雨,善占卜,通玄学,深得皇帝欢心,所以被封为国师。
在此之前,甚至都没有国师这个官位。可想而知,皇帝对此人的信任程度。
“此人尚不知善恶,贸然暴露身份,吉凶难料,不若走入官途,等到身居高位之时,再行试探,总会安全一点。”李云翔心想。
当然,自从昨天过来,他又多了一个理由。那就是不能当一个渣男。提起裤子就跑可是渣男行为,他李云翔最看不起的就是渣男。
而他似乎也刻意忽略了连续两天都进青楼听曲,也算不得多么正人君子。
杨逸仰头痛饮一杯后,说道:“当今天子开明,广招人才,对读书人来说最好的途径就是科考一途,况且我看云翔兄,出口成章,文采斐然,成为状元入朝为官岂不风光?”
“杨兄此言差矣,我胸无点墨,去参加科举岂不是贻笑大方?”李云翔苦笑道。
这倒真不是谦虚,如果科举只是诗词,他还能凭借前世的记忆,去试一试。但科举考试包括明法(法律)、明字、明算(数学)等多种科目,考试内容有时务策、帖经、杂文等,他对这些一窍不通。
“云翔兄,谦虚啦。不过你不想通过科举的话,只有加入厂位这一个办法了。现在正值两厂相斗,只要有人举荐,就可加入其中,为国效力。”
“厂位?东厂和西厂?不是太监才能当吗?”李云翔对厂位的印象还停留在电影龙门飞甲。
杨逸吓得脸色一白,赶忙阻止李云翔继续胡说八道下去:“切不可胡说,这话传到厂位耳朵里,怕是要不死不休。东厂和西厂都是陛下下旨建立,分工不同,所以人员筛选的方式也不同。西厂负责督察百官言行,杜绝腐败,加入厂位只需要举荐即可,并没有净身要求。东厂则负责监督西厂,防止拥权自重,所以有部分东厂厂位是宫内公公,但也不是全部。”
杨逸压低嗓音,继续说道:“两厂耳目众多,云翔兄,切不可胡说八道。”
李云翔一听就明白了,这两个厂关系能好才怪,成立之初就是为了内斗,恐怕见面不打个不可开交,那都是脾气好的。而他只记得龙门飞甲中陈坤出演的厂位深入人心。
李云翔给杨逸斟了一杯酒,讪笑道:“我也是道听途说。杨兄,这个举荐者还有什么要求吗?”
杨逸点头道:“这是自然。两厂都是直接听命于陛下,而且一旦加入其中,俸禄丰厚,也拥有一定的地位,所以要求自然也是较高的。除了能文善武的基本要求之外,还要有五品以上的官员举荐,批准后才能进入。这还是只是西厂的要求,东厂更为严格。”
“五品官员?”李云翔苦笑道。知县也就才七品,从五品已经相当于现代的副厅级干部,哪里是一介草民能接触到的。
至于加入东厂?绝无此种可能!
士可杀,二弟不可丢!
也许是看出了李云翔的意兴阑珊,杨逸劝道:“当官也没什么好的,你看我现在每天多自在。而我爹每天忙着准备官员考核,饭都没空吃。来来来,喝酒。”
美酒杯中饮,酒入愁肠却让人愁上加愁。
等到杨逸饮酒至微醉,搂着姑娘进了房间,李云翔一看时间也不早了,该回家了。
路过集市,人潮拥挤,热闹非凡,颇有些摩肩接踵的感觉。
“不得不说,这个朝代的商业是真的发达,卖什么的都有,就差开个百货超市了。”李云翔边走边打量着摊贩贩卖的商品。
经过一个卖首饰的摊位时,他被一只白玉发簪吸引,通体透明,洁白无瑕,簪头内镶嵌有红豆,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随手拿起,手感微凉,确实是个好物。
“店家,这个发簪怎么卖的?”李云翔拿起发簪问道。
“公子真是好眼光,这是我家祖传的发簪,所有发簪中只有这个最贵重。传说带了这个发簪的姑娘都会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店家舌绽莲花,恨不得吹上天,打量过李云翔的穿着后,一咬牙说道:“公子若是真心喜欢,给二两银子就行了。”
李云翔看着店家贼眉鼠眼的样子,就知道肯定是存了心要宰客。但他确实喜欢。
如果巧巧戴上,肯定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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