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青北和

第269章 米莱小镇(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269章 米莱小镇

“哈哈哈哈哈哈哈…”

无人小岛上传出阵阵笑声。

古新月正在仰头大笑,其笑声之中隐隐的有一种呼啸山林的感觉。

红光一闪,飞到天空。

张开双臂,似乎是在感受着些什么。

丝丝灵气环绕在他的身边,给人一种神圣的感觉。

审视自己的内腑,发现丹田处有一颗赤红色的丹珠。

这代表着从今天开始起,古新月正式成为一名火系的结丹期修士了。

“能不能小点声。不就结个丹嘛!看把你给狂的。要不要我现在揍你一顿让你好好清醒清醒。”

“别别别别,我才刚结丹哪里能是你的对手啊。就算用上你送我的极品火系套装都不行。哥你做好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我这一次吧。”

“哼!你要不是我亲弟弟的话,我非得把你打到脑袋开花不可。”

古新月马上跑到古岩的面前给他捶捶背,一个劲的献殷勤。

“好了好了,哥,消消气,消消气。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对。现在咱们俩爹妈都没了。所谓长兄如父,你就不要怪我嘛。我可是有你这么一个亲人了。二老的在天有灵也不希望咱俩反目成仇对吧。”

“这个男人我不管。我怎么着也不能伤了咱妈的心。好了,这次就饶了你了。”

“多谢大哥。话说哥你怎么这么狼狈?”

“还不是你害的。你试试几天几夜没合眼,还得帮你挡住天劫是什么滋味。”

“挡天劫?我只是结个丹而已,哪来的天劫呀?”

“我哪里知道去?都说天灵根结丹比其他人容易。容易个屁啊!玛德,累死我了。”

“这个我也不知道。我身边也没有一个天灵根的前辈做参考。不过二叔说过。凡事有利必有弊。天灵根修士的修炼速度要比其他快,那自然的受到的代价要比别人要大。毕竟修仙长生本就是逆天而行。怎么可能让你一帆风顺啊。唉!还以为我的修行之路要好走一些呢。”

“想的美,凭什么好事全是你的。不过你这个天劫威力比起化神期修士的而言并不算大。你也算是提前体验了一把天劫的滋味。再说,还有我帮你呐,你怕什么?”

古新月嗔怪的想靠在古岩的肩膀上,却被古岩一把推了出去。

“滚!我的肩膀的随便能靠的吗?这都是你嫂子的地盘。你个大男人给我滚一边去。”

“就让我靠一下也不会怎么着啊!”

“但我会很恶心。好了。咱们也该出去走走了。因为你的关系,我他娘的一个多月都没出去了。走吧。”

说罢,古岩一步登天,用出了足步空行先行一步。

古新月不甘落后,纵身一跃,腾空而起。朝着古岩的方向追去。

论在空中的直线速度,武师要比修士要快。但论灵活性,武师就要比修士差的多。

古岩的足步空行已经练的十分纯熟。但古新月才刚刚结丹。

以前他也只是靠着飞行的符咒才可以御空飞行,而且飞行速度不算快。现在他靠着自己就可以飞了。论速度比之前不知道快了不知道多少倍。这让他一时间不能适应。

因此他基本上是跟不上的古岩的速度。

这时他想起来自己在张洲城的旅馆看电视的时候。曾经看过火箭发射的场景。

行回北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黑大圣:天命人,不信天命
黑大圣:天命人,不信天命
【黑神话+黑西游+天命人+脑洞+现实+解析神话】 孙圣说,我不想当天命人!老猴子说,你想,给你一根金毛! 孙圣说,我要离开黑风山!土地公说,你会回来的,我等你!孙圣扭头就走,一路打出了苍狼林。 却发现,世界不像他想的那样,天地比他想象的更恐怖!出了苍狼林,步步有难,处处遇灾,到处都是妖魔鬼怪! 凶猛的花虎妖,几百米长的双头藤蔓,蔓延二里路的巨花妖,看不清面容的怪人,占据整个山谷的树妖,披着人皮的
江左一叶
重生后,高冷女总裁成了偏执狂
重生后,高冷女总裁成了偏执狂
前世眼瞎,周煜爱错人,被那女人送进大牢,受尽折磨,最后惨死。 重生归来,他誓要斩断情丝,冷心冷情,不再重蹈覆辙。 然而,这女人却一反常态,用尽手段,誓要伴他左右。 “周煜,此生,我愿倾尽所有,弥补过往,只求你心回意转。”她眸中含泪,声音哽咽。 他哪知道,前世他离世后,她孤独终老,悔恨半生,以六十载苦修为代价,只求来生再续前缘……
咸鱼蹦跶
那个素人导师竟是世界天王
那个素人导师竟是世界天王
关于那个素人导师竟是世界天王:「假素人真天王选秀导师&假草根真少爷选秀成员」「非成团选秀」18岁在国外出道的林空夏身负金手指系统,隐姓埋名不露脸,用五年时间把自己唱成了唯一一个没脸的当代世界小天王。离去五年,归来仍是素人,但一个素人居然去内娱选秀节目当了导师?一开始,网友们只觉得这人何德何能??初舞台导师秀结束之后:这是哪里来的怪物???后来,唯一的马甲一点点浮出水面,带来全网狂欢的同时,也给他
祎白
四合院:解旷解忧
四合院:解旷解忧
阎解旷的人生之旅,不一样的四合院,何以解忧唯有解旷。看阎解旷人生,平凡之路再次开启。
拉大锯的皮特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