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一秒就赚一百亿

第597章 挑战一万斤(1/3)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597章 挑战一万斤

九少爷闻言,没有开口说话!

“你应该知道,只有那些不怕死的人,才有机会突破。”

“一会我举鼎的时候,可别忘了为我加油!”

林天说道。

把话说完,他直接站起身来。

随后,他转身走了过去。

九少爷看着他的背影,没有开口说什么。

此时,五少爷已经完成了他的动作。

他还真不愧是唐家九子之中,实力最强大的那个。

两千五百斤重的鼎,一下就举了起来。

“我来!”

祝大伟说道。

“哎呀,反正也难得等!”

“咱们两个就一起举吧!”

林天说道。

“那好啊!”

祝大伟说道。

话音刚落,他直接朝着一个三千斤重的鼎走了过去。

然而,当大家看见林天选择的目标时,全部都被惊呆了。

哪怕就是那五位管理者,也是如此!

因为林天朝着这里最重的一个鼎,走了过去。

这个鼎被称之为鼎王,它的重量是一万斤。

而且,这个鼎放在这里,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

关键是,还没有哪个年轻高手抬起过。

更不用说举起了!

这个鼎放在这里,就是一个极限的象征。

同时,也是所有人最终的目标。

只要你能够抬起这个鼎,你就会走向人生的巅峰!

“林天这是要干什么?”

祝大伟有些不解道。

看着林天走向那个鼎,他立即停止了手上的动作。

而且,他双眼死死盯着林天。

“难道他这是要举起那个鼎?”

“这怎么可能?”

“这个鼎,可是多少年没有人动过了!”

“也许,他已经长在地上了!”

七少爷一脸惊讶道。

“这是在开国际玩笑吗?”

“绝对不可能!”

七少爷说道。

当然,他也不知道林天到底想要干什么?

“林天这小子,难道是疯了不成?”

“一个筑基后期的实力,居然有胆子像我发出挑战。”

“而且,还不知量力想要举起那个传说之中的鼎。”

“哼,一会我看你怎么收场?”

柳浩一脸不屑道。

他心里断定,林天绝对不可能举起这个最终的鼎!

“你个蠢货!”

“只要你能够举起这个鼎,我就立即将我的这条手臂,斩下送给你!”

江南夜色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60:分家后带着老婆大鱼大肉
重生60:分家后带着老婆大鱼大肉
陈远重生了,重生回到了1960年。上一世,他懦弱愚孝,害苦了老婆孩子,自己还病死在桥洞底下,无比凄惨。重生归来,又一次目睹大嫂冤枉妻子,他不再选择沉默!而是重锤出击,以血肉之躯守护妻儿!奶奶恶毒偏心?哥嫂无耻耍赖?那就分家呗!在这个人人都吃不饱饭的灰色年代,陈远磨亮刀,背猎枪,打野猪,挖春笋,野人参……各种山珍美味,应有尽有!凭借一身好本事,让妻儿过上了逍遥神仙的日子!
卜城
八零:我一根鱼竿,钓尽海货!
八零:我一根鱼竿,钓尽海货!
他好不容易事业有成,结果在公司晚宴上,一杯酒下肚,竟然重生了。 回到什么时候不好,偏偏回到了八十年代最废物的年轻期。 可以说,他现在没有任何长处。 爸妈还强行给他分了家。 除了几个破碗和渔网,啥也没有!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被村长安排好了媳妇? 这个姑娘竟然还是个异瞳,他决定留下她。 虽然家里一贫如洗的家,但他决定撸起袖子加油干。 他一把沙铲,挖尽沙滩。 一根鱼竿,钓尽海货。 开大船,搞养殖!
佚名
替长姐洞房后,被侯府大公子强宠了
替长姐洞房后,被侯府大公子强宠了
[腹黑疯批病娇大公子×心机娇媚可怜庶女][追妻火葬场][疯批男主][甜虐][带球跑]人人都道,云府大小姐云湘好命,嫁给了京城炙手可热的侯府大公子。只有云兮知道每天晚上同大公子季钰同房的人其实是她这个庶女。“云兮,你还想逃到哪里去?”在一处阴暗的角落里,云兮被那人十指相扣压在墙上,潮湿的气息钻进她的耳道:“终于找到你了,兮兮。”
晨曦麻薯糍
人生重置:官场我做主
人生重置:官场我做主
前世在官场奋斗二十年一朝就被灭掉了, 重生归来,我提前掌握二十年记忆, 面对这些初入官场的萌新,我表示,你们真的太弟弟了。 我施展才华,精准拿捏领导喜好, 化身六边形战士的我在这一世扶摇直上, 升官加薪都只是最低层次的, 我要在官场掌握硬实力,组建自己的关系网, 当再次面对渣渣们的挑衅与陷害时, 我只能说,你们玩的这些我早就腻了!
佚名
分身,不用来搞事情将毫无意义
分身,不用来搞事情将毫无意义
【不圣母】+【无女主】+【群像】+【全员恶人】+【骚操作】+【爽文】+【本体苟王】 在宗门靠金融割韭菜,皇朝上下其手大肆捞钱,阴差阳错掀起仙魔大战,在无垠海肆意妄为神挡斩神,魔挡除魔。 这些都是分身做的。 “我要再次强调一下,像什么宗门破产,皇朝崩塌,仙魔大战,妖族战争,等等这些和我程潜没有任何关系。” “什么?魔修?劫修?不认识,不知道,不了解。” “修行把脑子修坏了吧,分身搞的事情,和我本体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