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丹神沈翔苏媚瑶

683.第683章 勾结(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683.第683章 勾结

只是刚刚上台,那魔欢的眼圈还是发黑,眼白里面流出一些黑气,看起十分骇人。

“开始!”

比武一开始,魔欢和沈翔是同时出手的,只不过魔欢的速度要比沈翔要快,沈翔只是刚刚出拳,而魔欢那如短剑一般的白色指甲,就已经从沈翔的喉咙划过,划出一道白光。

魔欢的攻击要比沈翔快,但沈翔的反应也不慢,仰头避开了,虽然他有强悍的身体和玄武金刚甲护体,但如果被那带着强悍的罡气击中,难免要受到影响。

魔欢双手上面那锋利的指甲,如同十把短小的利剑,上面蕴含着一种厉害的罡气,可以轻松划开一些僵硬的东西。

如果是血肉之躯,铁定要被割出深深的伤痕。

“这剑罡魔爪也是费劲许多心血才能练成,要比一些兵刃厉害得多,如果上面有毒的话,那更加恐怖,不过对于你来说,这应该没有什么压力吧!”白幽幽说道。

在比武的时候不能使用兵器,但是这魔欢修炼的剑罡魔爪却要比普通的兵器厉害,在比武的之后占了很大的上风。

而沈翔身上也有许多隐形的兵器和防御宝甲,他自然不会太惧怕这种东西。

魔欢的身法很是敏捷,这也是为了配合他那对利爪,但是他不管怎么攻击,他都碰不到沈翔的身体,沈翔可是身经百战,而且掌握多种厉害的神功,总是能在最关键的时候,避开魔欢的攻击。

久攻不下,让魔欢十分烦躁,凝聚了大量的能量,五指聚拢,那五根短剑般的指甲合拢在一起,看起来像是一把非常有力的厚剑,朝沈翔当头劈下,雪白的指甲上面还溢出一些黑色的气罡,划破着空气,发出一阵阵破空的声音。

“好机会!”沈翔心中一乐,竟然高举肉掌,拍了过去。

“啪啪啪……”一连串的炸响在众人耳畔响起,随后便是一阵非常猛烈的颤抖,震得让人有些站不稳。

震天掌配合降魔劲,对付这种带着邪异气息的魔罡有着非常强大的杀伤力。

那魔欢发出了一声厉吼,因为他那只手上面的指甲竟然全部被震碎,这种痛苦如同手指头断掉那般。

也难怪,因为在刚才魔欢那强大的罡力都是凝聚在手指头上面,被沈翔这突如其来的强烈一阵,再配合降魔劲那种狂暴的力量,导致魔欢指尖上面的力量全部爆开,手掌里面的经脉更是全部断碎。

“你……”魔欢看着沈翔手掌上面释放出来的那种透明的气雾,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这是镇魔元气!

沈翔的镇魔元气和其他人不同,其他人的都是金色的,而他在融合了镇魔血脉之后,就变成透明,使用降魔劲的时候,加上镇魔元气,对修妖魔道人来说,有着非常强大的杀伤力。

在刚才, 那魔欢就感受到那种力量的可怕, 因为那种力量一出现,他体内那浑厚的魔道真气都颤抖起来。

寂小贼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丑女种田:山里汉宠妻无度杨若晴骆风棠
丑女种田:山里汉宠妻无度杨若晴骆风棠
又胖又傻的丑女杨若晴在村子里备受嘲弄,被订了娃娃亲的男人逼迫跳河。再次醒来,身体里灵魂被顶级特工取代,面对一贫如洗的家境,她带领全家,从一点一滴辛勤种田,渐渐的发家致富起来。在努力种田的同时,她治好暗伤,身材变好,成了大美人,山里的猎户汉子在她从丑到美都不离不弃,宠溺无度,比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好多了,岂料猎户汉子不单纯,他的身份竟然不一般。
巅峰小雨
有精神病的我被卖到了缅北
有精神病的我被卖到了缅北
一次绑架,有天生人格障碍的我被贩进缅北。 面对死亡和威胁,他冷静,果断,残忍,受到毒枭的赏识。 但没人知道,这个反社会分子实则早已成为警方的卧底。 五年后,一个名新警在顺安市市公安局报到,却再一次被数桩凶案推入迷雾。小偷窃尸案、自杀的他杀案受害者、随心所遇的无差别杀人、燃起烈焰的中心商场。 全职卧底,全程高能!
佚名
符道之祖
符道之祖
【凡人流,无系统。】 放牛娃徐长寿,因救绿仙宗杂役弟子被带入修仙界,后觉醒血脉玉符,获得符道传承。从画符开始步入修仙界,登仙路,斩妖魔,得长生,问苍穹,开创符之大道,成就符祖果位。
佚名
我的系统,硬饭能软吃
我的系统,硬饭能软吃
如果说是大四以前,他还会矫情的考虑一下,可是到了大四,实习单位都找不到的他,更别说工作了,完全没戏,问啥啥不会。 面对从天而降的系统,他立刻答应了绑定系统。 可是,没有人告诉他,软饭系统居然得优先成为优质男生才能吃软饭。 于是,在系统的“逼迫”下,他开始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争做优质男性,吃黄金软饭。
佚名
女总裁保镖,怎么是我的技师
女总裁保镖,怎么是我的技师
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每一个行业里都一定存在着超强能力者,不是我吹牛,因为说的就是我! 虽然表面上我只是一个刚出狱的金牌技师,但是所有想和我作对的人都莫名其妙的死掉了,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当然是因为我的身份特殊啦,技师只是我的保护色~ 而我的真实身份确是保镖,不仅如此,那个大将军听说过没,其实那就是我啦!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