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三个反派崽崽种田,我轰动全兽族了

第21章 绵绵你会不会成为大巫啊(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21章 绵绵你会不会成为大巫啊

看着只剩半桶的食物,白浩提醒道,小雨伸手就是在自己破烂的兽皮衣服上擦了一把,将小峰拉到了一旁。

“小峰,不能吃了,瞧你这肚皮都鼓起来了,爹爹去给我们抓鱼了,待会儿你就能吃鱼了。”

看着傻乎乎只知道不停往自己嘴巴里塞食物的小峰,小雨急忙哄劝道。

小峰憨憨的笑着就是摇头:“不吃,不吃,难吃!

爹爹的鱼,难吃!”

白冥墨抱着一条差不多一米长的鱼回来,浑身湿淋淋的,长长的银灰色头发,还在滴水。

胸膛上的伤,早就因为水的浸泡,有些发红发白。

恰恰,他好巧不巧,正好听到小峰这嫌弃的话。

忽的,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鱼,也不由嫌弃了起来。

明明同样是用火烤的食物,也不知为啥,这两日羊绵绵做的烤肉味道,特别的美味。

“那是不是等你们娘亲回来了,让他做给你吃?”

白冥墨的声音忽然响起,白雨和白浩惊喜回头,就看见他怀里抱着的大鱼,开心的就冲了上去。

白峰不予理会,傻乎乎的看了看自己爹爹怀里的鱼:“留着娘亲回来做,不吃爹爹做的。”

白冥墨:“……”

而这边,羊绵绵欢快的和部落里的雌性出发了,根本不知她的冬瓜牛肉汤让父子几人探讨了一早上。

她的厨艺,已经成功的俘获了一枚小幼崽的味蕾。

或许,她身上加持了兽神眷顾的光环,还有昨日她对龙啸的态度,今日部落里的雌性,有不少跟她开始试着交流了。

“绵绵,熊草说你这东西叫背篓,回去后可不可以教教我们也编一个?

我见你套在背上,很方便,比起用兽皮袋子抗在肩头上好多了。”

山花是只斑马兽,长相普通,身材却是高挑。

大概一米八的个头,皮肤黝黑,头发是黑白相间的,辨识度很高。

大鼻头,小眼睛,厚嘴唇,很是普通不过的雌性。

但她特别爱笑,一笑起来,那小眼睛更是成了一条缝。

部落里的雌性也就五六十个,现在分布在半山坡上,到处寻找着野果。

一早大家就好奇熊草杨婷和羊绵绵身上的奇怪东西了,但他们还是不敢怎么靠近羊绵绵,只得去问杨婷和熊草了。

可得知那奇怪东西是羊绵绵做出来的时,几个雌性踌躇了一番,便是合着一起来问羊绵绵了。

“这叫背篓,藤条编织的,你们喜欢的话,回部落后我教你们。”

忐忑的山花,想着羊绵绵以前的性子,本是没报什么希望的,谁知羊绵绵一改往日的态度,不但大方的答应教她这编背篓的方法,竟然还和善的冲她笑了!

几个雌性见状,对羊绵绵心存不多的疏离感,也当即消散。

“绵绵,你被兽神眷顾后,居然忽然会这么多东西,还这么大方和我们分享。

我采的果子,分你一些!”

兽人基本上都是淳朴的,像羊绵绵原主那种,那是极品,少数中的少数。

羊绵绵也是意外,自己随便一个举手之劳,就让山花和几个雌性们这般的感激她。

可大家都不容易,兽人除了吃肉,几乎就是吃野果,他们根本不知道,好些草和野菜也是能吃的。

雨惜碎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破案:我的眼睛能锁定凶手
重生破案:我的眼睛能锁定凶手
关于重生破案:我的眼睛能锁定凶手:重生2006年,成为一名基层刑警,本以为会和上一世一样默默无闻,却不料觉醒了一双‘天眼’,这双眼睛能看到一切肉眼看不到的蛛丝马迹,从而第一时间锁定犯罪嫌疑人,从此,刑侦界出现了一位破案天才……
提笔放牛
我小小通房,咋就成王爷心尖宠了
我小小通房,咋就成王爷心尖宠了
我穿越了,穿到了古代,谁知开局就成了个小通房?这下还咋玩? 在身份卑微的古代,自己只能默默为自己打算。 为了钞票和自由,我决定竞争上岗,一举拿下小公爷,成为他的心头宠。 直接勾引纯情小公爷一生一世没问题吧,可咋这府里的人都来挨个敲打我? 这下是真的绷不住了,直接带球跑急哭全府上下。
佚名
刚回木叶,家都没了
刚回木叶,家都没了
我,宇智波夜澜。五年前听了我哥的话,为了所谓村子的和平,家族的稳定,还是名中忍的我毅然接受了一项S级任务—探查雾隐村战后情报。谁知道在回来的路上遇到暴风雨,被风暴刮到个不知名的岛屿上…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回到村子,结果你告诉我宇智波一族没了?杀死一族的人还是族长的儿子?整个宇智波就剩下一个?还是灭族之人的弟弟?我哥呢?我哥可是有万花筒的不来救一下?啥?我哥已经死了?还是尸体都找不到的那种? (PS:
水墨京城
随军一夜怀三宝,我在八零躺赢
随军一夜怀三宝,我在八零躺赢
(年代、军婚、宠妻、养崽、日常、先婚后爱)现代美食博主姜悦穿书了,穿成年代文里除了美貌一无是处的恶毒炮灰女配!刚结婚就给老男人戴了顶绿帽!还虐待老男人收养的小包子!得知自己真千金的身份,丢下一封离婚信跑去认亲,却被扬言只爱假千金的亲生父母扫地出门。更因为体质特殊,竟被卖去给傻子生孩子。姜悦:开什么玩笑!这稀巴烂的人生她才不要!且看她踩极品、虐渣渣,逆风翻盘在八十年代混得风生水起。可是,不是说她那
麦可
穿书七零嫁糙汉,日日宠得心肝颤
穿书七零嫁糙汉,日日宠得心肝颤
宁嘉和闺蜜一起吐槽完了一本七零年代文后,竟然双双穿到了文里,成为了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死对头妯娌。闺蜜是丈夫白月光的替身,却夜夜笙歌吃不消,她是自家男人的舔狗独守空房,一刻都忍不了。吃不饱又穿不暖,还得受着恶婆婆的气!闺蜜:离婚不?宁嘉:离!你离我也离!离婚?行!但是没钱走不了!既然走不了,那就放手大干一场。表面两人见面就掐争锋相对,实际两人同心其利断金!至于婆媳矛盾?小事一桩,闺蜜二人联手所向披
盛夏星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