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龙苏玥

第1453章 遇到了恩人(2/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1453章 遇到了恩人

其实楚龙手里的五颗丹药,一共只是注入了一道鸿蒙紫气。

由于他的血脉特殊,几十万道鸿蒙紫气,也不一定能提升一个境界。

但是对于一般的武者而言,五分之一的鸿蒙紫气,就有肉眼可见的提升。

白楚惊喜的,从椅子上跳下来,抓住楚龙的手,深情款款的说道:“恩人,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你了,我”

“要不然你叫声爸爸?”楚龙提出了一个,很有建设性的建议。

“这个”

“再给你一颗,滚远点,别来烦我。”

“额”白楚先把丹药,塞进嘴里,又一把抓住楚龙的手,嚎叫道:“恩人呐!!!”

草,你咋不去当影帝呢?楚龙嫌弃甩开他的手:“再给你一颗,滚,求你了。”

白楚慌忙把第三课丹药,扔进嘴里,酝酿了一下情绪,好像又准备哭嚎,忽然一道身影闪过,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巴。

“小友,你是宁泽祥的好友啊,给他留两颗丹药啊。”大长老急吼吼的喊着,一只手还拼命的捂着白楚的嘴巴。

“剩下两颗送给你吧。”

“哦!”大长老眼睛一亮,捂着白楚的手,力道又大了几分:“小友当真?”

“自然,接着。”

大长老连忙松开白楚,双手接过,可是刚到他手里,丹药上的紫气,又消失了。

“这这”

其实,楚龙交出丹药的时候,早就吸走了上面的鸿蒙紫气,那就是两枚普通的丹药。

此时,殿中的人已经三观尽碎了,对于刚才的一幕幕,他们始终想不明白。

为什么丹药,到了圣君蝼蚁的手里,全成了神丹?

为什么他白送白楚三颗,那可是一百五十个亿啊!

众人忙着发呆,白楚却哈哈大笑起来:“诸位,我修为已经是天道四重境中期了,本以为修行到中期,需要五千年,没想道啊,修行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说罢,白楚非常臭屁的,甩开折扇,呼扇起来,同时还不忘鼻孔朝天,反正是一副嘚瑟,又欠揍的样子。

白家门主笑的,嘴巴都咧到耳朵上了,白家大长老则是两眼放光,一口气干掉一壶茶。

终于,洪世威忍不住了:“小友,那些丹药,你是从哪里捡到的?”

在他眼里,以楚龙的修为,丹药肯定是捡漏、偷鸡摸狗搞来的。

“大长老给的呀!”楚龙佯装懵逼,像看傻子一样,望着他。

天元门的人,明知道他在胡扯,可却看不出任何漏洞,脸上一阵青、一阵白,静默不语。

白家的长老踢了白楚一脚,拼命的使眼色。

“哦哦。”白楚连忙走到楚龙身前,深深躬身,正义凛然的喊道:“恩人!我以武道心境发誓,日后但有驱使,小弟无有不从,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你闭嘴!你不叫我恩人,就算你报恩了,可以不?”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都离开宗门了,谁还不是个天才了
都离开宗门了,谁还不是个天才了
为了宗门勇闯秘境,奈何丹田受损,被宗门放弃,师傅的不闻不问,师姐的步步紧逼,师弟的巧取豪夺。好!好!好!我转身投入一个二流宗门,带着二流宗门起飞,一举成为第一宗门。后悔?不好意思,我们不熟。求我回去?我们真的不熟。救救我们,铁柱。不好意思,我们真的不熟。所以,去地狱忏悔去吧。
重剑藏锋大巧不工
救命,霍医生破戒后,太狂了
救命,霍医生破戒后,太狂了
【蓄谋已久+暗恋+双洁+救赎+追妻火葬场+极致拉扯】 一夜缠绵,把前任舅舅睡了是什么体验? 姜怡撞见未婚夫劈腿,阴错阳差把未婚夫舅舅给睡了。 霍燃:“和我结婚,你考虑一下!” 后来,所有人都以为他们的婚姻只是一场交易。 但只有霍燃清楚—— 故事的开始是我在人群看着你们, 故事的结局是我站到了你的身边。 - 姜怡一直以为和霍燃的相遇是一场意外,直到某天—— “姜怡,你是我暗恋十年的偏爱。”
素素
穿书七零:气死原着狗作者
穿书七零:气死原着狗作者
一朝穿书,顾小曼成了龙湖电厂第一厂花。然而她拿了个烂剧本,兄长残疾、亲爹好赌、亲大伯虎视眈眈。根据原剧本,她很快要迎来悲惨的人生,最终被迫嫁给老光棍。顾小曼袖子一撸,考大学、搞副业、收拾赌鬼爹,一步步改写剧本。然后,她又给自己挑了个年轻帅气的对象——厂长的儿子。婚后,顾小曼先养双胞胎,又从工厂转战研究所,把铁饭碗换成金饭碗。副业搞得风生水起。谢云舟从工程师慢慢爬到总工、厂长、局长……小夫妻两个日
回梦人
王妃玄门独苗,重生掀了王爷棺材板
王妃玄门独苗,重生掀了王爷棺材板
假千金宋梧重生归来,知道自己是神机门唯一血脉。刚重生,她就在荒郊野外遇到了一口棺材。她把那棺材板一掀,竟是还没死透的瑾王?嗐,为了门派功德和任务,救吧!但一救起来,那人却叫自己嫂子?!更没想到,那人装死装病,还点名要宋梧给他冲喜?他前世短命,罢!冲就冲吧!于是她一边救人命,一边收小鬼,斗仇人、虐渣渣,忙得不可开交!不知不觉,她的仇敌挨个倒下,前世渣夫痛哭后悔。帮过的人遍及朝堂,救的王爷满身紫气。
春山君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