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四百四十章 吃瓜的大汗(1/2)

天才一秒记住【车毅小说网】地址:http://m.cheyil.com

首发:~第四百四十章 吃瓜的大汗

昂沁口中所说的神臂弓,并非是宋代装备的神臂弓,而是一种赞词,最强弓之意。

很多人以为游牧民族没什么手工业,重工业,连弓弩也不如中原王朝,这一点其实是错误的,蒙古骑兵之所以纵横亚欧大陆,与其装备精良的武器有着很大关系,而其中一样武器,则是必备的弓!

蒙古人的弓是很可怕的,宋代能与之匹敌的,也只有神臂弓。

但问题是,蒙古人的弓是常备武器,不说做到一个骑兵三张弓吧,至少人手一把。

可宋朝呢?

神臂弓你想要人手一把,痴人说梦,就算是造出来了,给你都未必能用得起。

只力气一关,未必过得了……

需要多少力气,最低最低一石,按宋代算法,一石等于九十二斤!

这只是最低标准,大部分都是二石以上。

试想下,双手没两百斤的力气,根本用都用不了,更不要说拿出去射箭杀人了。

后世不少人拿捏关羽,说什么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绝对是假的,人不可能拿着八十多斤的武器打架的。事实上很可能并不是如此。

也许关羽没用过八十二斤的刀,但他的力气绝对能用三四十斤的武器打个半天。

原因很简单,在当下的明代,寻常-小兵都要拿着二十三斤的纯铁火铳当武器,能混到将领一级的,如果没有两三个火铳的力气,凭什么服人?

在《明史·列传》中,就记载了总兵官刘綎的力气,在这里可窥一二:綎所用镔铁刀百二十斤,马上轮转如飞,天下称刘大刀。

力气,对于冷兵器时代是极为重要的,是决定生死的一项体能,其力气之大,绝不是后世那些弱不禁风的,抹上发胶的,衣服光鲜的娘炮所能想象的。

蒙古人的弓,强劲而有穿透力,无数南人就死在了蒙古人的弓箭之下。

在打败南宋,入主中原之后,北元在对最强弓弩的称呼上,就开始使用了神臂弓作为代名词,估计也是觉得这个词恰如其分吧。

因为想要用这种最强弓的,必须有“神臂”,而这种人,可谓是万里挑一!

就哈什哈而言,尔扈特部中加上昂沁、傲木嘎,也不过七人能用得了最强神臂弓。

寻常勇士,也只能用一般的硬弓,即便如此,也比中原的弓强上几分。

神臂弓,开弓太难,射箭更难。

昂沁看着完者帖木儿手中的弓,又看了看那张尚带着稚气的脸,拿出了自己的长弓,笑道:“少年好汉,你先来如何?”

完者帖木儿谦虚地摇了摇头,表示道:“有几位名震草原的兄长在,哪里有小弟先的道理。”

“这位是?”

乌巴图侧身看向右侧,一张陌生的脸,脸颊上还有几处疤痕,似乎是被什么野兽爪子划破过。一双圆目,冰冷的如同死人,甚至在其身上,都带着一抹死沉沉的气息。

待那人看过来时,一股冷意席卷而至,乌巴图不由颤抖了下。

“在下石武恒。”

冰冷的语言。

乌巴图想了想,并没有印象,便不再说话。

都说高手要最后出手,这些人也不例外,不是在这里闲聊,就是发呆,谁都没有出手的意思。

眼看着其他选手都射完,陆陆续续离开,这才打起精神。

而所有人的焦点,便集中在了这七个人之上。

坤帖木儿将目光聚焦在了石武恒身上,嘴角带着一抹难以言明的意味。

哈什哈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而是满心期待着昂沁兄弟可以一鸣惊人,夺取那达慕比赛的首胜。

马哈木将目光瞥向东面,折兀朵在那里,他用简单的手势告诉了自己,那七个人之中,年龄最小的少年是也孙台带来的人。

“莫不是也孙台的儿子?”

马哈木沉思着,但似乎与情报不符。

可如果不是也孙台的儿子,那又是谁的儿子?

如此年少之人,是以什么身份取得见哈什哈的资格?

哈什哈与也孙台,到底在密谋什么?

马哈木握了握拳头,自从自己父亲被杀之后,每一步都是如履薄冰,现在的自己,还要隐忍多久?

“马哈木。”

坤帖木儿喊道。

马哈木走出沉思,连忙侧身回看,欠了欠身,道:“大汗,臣在。”

坤帖木儿笑意盈盈,道:“绰罗斯部日渐强大,我观你所派之人竟无一脱靶,可见实力不凡啊。你是一个有大才的人,不如我将妹妹许配给你如何?”

听闻此话,马哈木悚然,浑身颤抖。

哈什哈看向马哈木的目光也变得冷厉起来,原本欣喜的脸色也变得极为阴沉。

马哈木几乎想要掐死坤帖木儿,大庭广众之下,你想害死谁不行,害我做什么?老子平日里都见不着你,什么时候得罪过你,至于将我往死里整?

寒梅惊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车毅小说网http://m.cheyil.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炮灰穿越,我在大乾做当代皇帝
炮灰穿越,我在大乾做当代皇帝
本小炮灰穿越到大乾王朝,靠自己的修为把贫穷的国家打造成现在帝国。 周围邻国直接震惊地俯首称臣。 原来穿越过来的日子这么爽? 还没来得及娶亲纳妾,女帝带娃找上门了? “你这个爸爸,就这么不管孩子了?” 孩子受欺负?不可能,谁这么大胆欺负我的崽崽! 老婆受欺负?不可能!看我直接轰了他全家!
佚名
芙蓉帐暖,清冷小叔不经撩
芙蓉帐暖,清冷小叔不经撩
【白切黑装柔弱小白兔侄女×恪守成规清醒共沉沦小叔叔】谢丞相娇养了十七年的侄女居然是个假货,京城里炸开了锅,讨论谢希暮是从哪儿抱来的野种。那厢流言蜚语满天飞,这厢红帐轻倚,谢识琅抱着自己假侄女共赴云雨,满榻春色。完事后,谢识琅穿上衣裳不认人,还想为谢希暮挑选婚事。可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她早知谢识琅清贵无双,皎如月光,可她偏要污了他的皓衣,拉他掉下神坛,为她疯魔!外界风言风语又如何?真千金抢她尊贵身
桑桑必顺
谁懂啊?不近女色的总裁求着要亲亲
谁懂啊?不近女色的总裁求着要亲亲
为了还上家里的债款,她被家里人送去和总裁联姻了。 传闻中,总裁不近女色,做事雷厉风行,更是有着一身暴脾气。 嫁给总裁后,她才发现一切都是谣言! 结婚后的薄情总裁大变样,昔日直言不要孩子的他,现在夜夜拉着她进房…… 杀伐果断的薄情总裁搂着她的腰,在耳边轻语道:“老婆老婆,要贴贴。”
佚名
身为大佬的未婚妻我一无所知
身为大佬的未婚妻我一无所知
【多男主】【本质甜宠】【多剧情】【其他更多请提前看评论区我的总结避雷】 林陌怀揣前世的悲催经历出生在了一个幸福之家。她爹很有钱,她妈很温柔,父母感情很好,三四十岁都还夜夜笙歌,她感觉自己这辈子真的完美死了! 直到有一天,惊悚怪谈游戏莫名其妙的把她拉了进去。还觉醒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天赋技能【时间管理大师】 救命,她只是个社恐,怎么搞的像个海王一样啊?! 【剧情偏多,但是作者智商低写的挺烂的,感情线属
喜欢香菜的懒狗
反派:我的弟弟是天选之子
反派:我的弟弟是天选之子
《贱萌反派+爽文+腹黑+轻松+老六+无节操+非无敌文》 秦风穿越荒古成为秦家大少爷,双胞胎二弟还是传说中的天选之子,更是拥有一块万中无一至尊骨。 本以为能抱着二弟的大腿走上人生巅峰,偏偏遇到个不正经系统跟他说做反派有前途。 “叮咚,挖出弟弟至尊骨,获得无敌重瞳!” ……… 秦风:开什么玩笑,那可是我的挚爱亲朋,手足兄弟啊……桀桀桀桀,我愚蠢的欧豆豆,你感受到绝望了吗? 从此整个荒古都在唾弃他为了
家养了只肥兔